使用條款
這是為方便理解提供的繁體中文翻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日文版。
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規定提供家族日記(以下稱「本服務」)的條件,以及本服務的營運者(以下稱「我們」)與使用者之間的權利義務。請通讀本條款並同意後再使用本服務。
本條款屬於日本民法第 548 條之 2 第 1 項所稱的定型化契約條款,就本服務的使用適用於我們與使用者之間。註冊帳號或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本條款。
第 1 條(定義)
- 「本服務」指 iOS App 家族日記、其 API(api.familynikki.com)、網站(familynikki.com)及相關服務的總稱
- 「使用者」指同意本條款並使用本服務的人
- 「家庭群組」指使用者建立、並用邀請碼邀請其他使用者加入的、本服務內的共享單位
- 「內容」指使用者在本服務中填寫或上傳的全部資訊,包括育兒記錄、日記、照片、影片、留言、行程、待辦和心願清單
第 2 條(服務的性質與費用)
- 本服務由個人開發和營運。我們不承諾提供與公司同等水準的客戶支援、可用性保證或監控
- 本服務的核心功能免費提供。為了持續提供服務,我們可能設立付費方案(按月、按年等)或顯示廣告。設立付費方案時,其價格、範圍和付款方式會在 App 內或本網站上另行標明
- 在做出這類變更,或改變免費提供的範圍之前,我們會透過 App 內的提示、寄到註冊電子郵件地址、或在本網站上公告其中一種方式事先告知
- 本服務用於在家庭內共享記錄、照片和行程,不提供醫療、健康、法律等專業建議。育兒記錄(體溫、餵奶、睡眠等)是供家庭內留存和共享的參考資訊,不得作為醫療判斷的依據。關於孩子或家人健康的判斷,請務必諮詢醫師等專業人士
第 3 條(帳號註冊)
- 註冊帳號需要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請填寫真實正確的資訊
- 未成年人請在取得監護人等法定代理人同意後使用。註冊或使用即視為已取得該同意
- 帳號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得轉讓、出借或共用
第 4 條(密碼與邀請碼的管理)
- 密碼、邀請碼等驗證資訊的管理由使用者負責。把邀請碼交給他人,對方就能加入家庭群組並查看其中的記錄和照片
- 除我們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對因驗證資訊管理不善或被第三方使用而給使用者造成的損害,我們不負責任。透過使用者驗證資訊進行的使用,視為使用者本人的使用
- 如發現帳號可能被盜用,請立刻聯絡我們
第 5 條(家庭群組內的共享)
- 家庭群組的成員可以依群組的設定和權限查看並編輯該群組的內容(包括孩子的記錄和照片)。邀請誰、給予什麼權限,由身為群組管理員的使用者負責
- 因成員之間或與前成員之間關係變化(離婚、分居、疏遠等)而產生的關於內容查看、使用、保管的糾紛,請由當事人自行解決。我們沒有介入的義務
- 我們無法從技術上阻止有查看權限的成員儲存內容或截圖後在本服務之外使用
第 6 條(內容的權利)
- 內容的著作權等權利歸使用者(或正當權利人)所有。我們不會取得內容的任何權利
- 使用者在提供、維護、改進本服務及排查問題所必需的範圍內,授予我們保存、重製、轉換(產生縮圖、轉換格式等)和傳輸內容的非專屬、無償權利。我們不會超出該範圍使用內容——不用於宣傳,不提供給第三方,也不作為訓練資料
- 使用者保證擁有上傳內容的正當權利,且不侵害他人權利。上傳含有他人(包括孩子)的照片、影片或資訊時,請先取得必要的同意
第 7 條(禁止行為)
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 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的行為,以及與犯罪相關的行為
- 侵害我們或他人的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隱私等權利與利益的行為
- 未經本人(孩子則為監護人)同意上傳他人個人資料、照片或影片的行為
- 上傳侵害兒童權利的內容,以及其他違法或有害內容的行為
- 對本服務的伺服器或網路造成過度負荷、非法存取、逆向工程,以及其他妨礙營運的行為
- 使用其他使用者帳號的行為,以及向不特定多數人公開或販售邀請碼的行為
- 超出在家庭內記錄和共享這一本來目的的營利性使用
- 其他我們合理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第 8 條(資料的保管與備份)
- 我們會為保全本服務的資料盡到合理注意,但不保證資料不會遺失或毀損。重要的資料請用本服務提供的匯出功能自行並定期備份
- 照片和影片用端對端加密保護。解密金鑰只存在於家人的裝置中,我們並不持有。若家人的裝置全部遺失或被重置、金鑰隨之消失,我們在技術上無法復原已加密的資料,也沒有此項義務
- 帳號或資料刪除完成後,復原期(照片和影片為 30 天)一過,資料便無法復原
第 9 條(變更、中斷與終止)
- 我們可以不事先通知使用者,增加或變更本服務的內容與功能
- 出現下列情形時,我們可以不事先通知使用者,中斷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分。
- 進行維護、檢查或更新時
- 因地震、火災、停電、通訊故障,或雲端服務供應商(Cloudflare, Inc.、Apple Inc. 等)故障等不可抗力而難以提供時
- 為因應安全問題等有緊急必要時
- 我們可以終止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分。屆時原則上會提前 30 天以上在本服務或網站上告知,並盡力留出匯出資料的合理期限——因客觀情況無法做到的除外
- 除我們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對依本條進行的變更、中斷或終止給使用者造成的損害,我們不負責任
第 10 條(使用限制與註銷)
- 使用者有下列情形時,我們可以不事先通知,刪除內容、暫停使用或刪除帳號。
- 違反本條款任一條款
- 查明註冊資訊中存在不實
- 對我們的聯絡在相當期間內不予回應
- 自最後一次使用起長期(2 年以上)未使用本服務
- 其他經我們合理判斷不適合使用本服務的情形
- 除我們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對依本條採取的措施給使用者造成的損害,我們不負責任
第 11 條(免責聲明)
- 我們按現狀提供本服務。對於安全性、可靠性、正確性、完整性、有效性、對特定目的的適用性、安全瑕疵、錯誤、缺陷或權利侵害,我們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也不保證本服務沒有事實上或法律上的瑕疵
- 本服務在 iOS 和 iPadOS 上執行,但我們不保證在所有裝置、系統版本和環境下都能執行。因系統或雲端服務供應商的規格變更,部分或全部功能可能變得無法使用
第 12 條(損害賠償與責任限制)
- 即使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蒙受損害,除我們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我們不基於違約、侵權或其他任何法律依據負責
- 儘管有上述規定,在我們對使用者負有損害賠償責任的情形下——包括因《消費者契約法》等強行規定而使前項不適用的情形——只要我們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賠償的損害僅限於使用者實際發生的直接且通常的損害,並以合計 1 萬日圓為上限。可得利益、間接損害、特別損害、精神損害,以及資料遺失或復原所需的費用,在我們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不在賠償範圍內
-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或因使用本服務給我們或第三方造成損害時,由使用者自行負責並自行負擔費用解決和賠償
第 13 條(與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的糾紛)
與本服務相關、發生在使用者之間或使用者與第三方之間的糾紛——包括關於家庭群組內容處理的糾紛——請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並自行負擔費用解決。除法令要求的情形外,我們沒有介入的義務,也不因未介入而負責。
第 14 條(轉讓與承繼)
- 未經我們事先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轉讓或設質本條款項下的地位或權利義務
- 我們將本服務相關業務轉讓給第三方時——包括營業讓與、合併、公司分割等——可以將本條款項下的地位、權利義務,以及註冊資訊等使用者資訊一併移轉給受讓方,使用者對此事先表示同意
第 15 條(條款的變更)
- 依據日本民法第 548 條之 4,出現下列情形時,我們可以不經使用者逐一同意變更本條款。
- 變更符合使用者的一般利益
- 變更不違背契約目的,且從變更的必要性、變更後內容的妥當性等情況來看具有合理性
- 變更本條款時,我們會在生效日之前的合理期間,在本頁面或本服務內公布變更內容和生效日。重要的變更會盡力在 App 內也一併告知
- 在生效日之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變更後的條款
第 16 條(聯絡與通知)
我們透過寄到註冊電子郵件地址、App 內的提示、在本網站上的公告與使用者聯絡。使用者請照客戶支援頁面上寫明的方式聯絡我們。
第 17 條(App Store 與 Apple)
從 App Store 取得本 App 的,適用以下內容。
- 本條款在我們與使用者之間成立。Apple Inc.(以下稱「Apple」)不是當事人。本 App 及其內容的責任在我們,而不在 Apple
- Apple 沒有為本 App 提供維護或支援的義務
- 本 App 若不符合適用的保證,使用者可以通知 Apple 退還購買款項(免費的情形不適用)。除此之外,Apple 對本 App 不負保證義務
- 對於第三方主張本 App 侵害智慧財產權的情形,Apple 不負調查、抗辯、和解或履行的責任
- Apple 及其子公司是本條款的第三方受益人,使用者同意本條款後,Apple 有權以第三方受益人的身分對使用者行使本條款
- 使用者聲明其不位於受美國政府禁運的國家,也不在美國政府的禁止或限制對象名單上
第 18 條(部分無效)
本條款的任一條款或其一部分,即使依據《消費者契約法》等法令被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其餘條款以及被判定部分無效的條款的其餘部分仍然完全有效。
第 19 條(準據法與管轄)
- 本條款適用日本法
- 就本服務在我們與使用者之間發生爭議時,先誠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我們住所地的地方法院或簡易法院為第一審的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制定:2026 年 7 月 24 日
最後修訂:2026 年 7 月 31 日(在第 2 條中增加了關於費用與廣告的條款)